多地网警查处“命案”“枪战”等谣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布于:2025-08-13 阅读:0
近期,云南玉溪、山东枣庄等地出现“命案”“枪战”网络谣言。云南玉溪朱某某为吸粉摆拍“命案”视频,山东枣庄张某某发布“枪战一死一伤”虚假信息。网警及时查处,提醒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网络秩序。

在网络信息飞速传播的今天,网络谣言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近期,多地网警就依法查处了多起编造、传播“命案”“枪战”等虚假信息的案件。

网络谣言

云南玉溪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视频。视频里一名男子面部朝下躺在草地上,发布者还配文称:“澄江某小区发现一个大叔在草坪上,没有生命气息了,经鉴定是他杀”。经属地公安机关核查,事发时段辖区内并未发生相关警情。随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该视频发布者朱某某进行调查。

经查实,视频中所谓 “没有生命气息且被他人杀害” 的男子正是朱某某本人。他为了吸粉引流、博取网络关注,故意摆拍了上述不实视频并发布至网络平台。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朱某某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山东枣庄网民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枪战一死一伤”。这一虚假信息造成大量网民关注,还引发了当地居民恐慌。

网警查处

然而,经调查,视频内容实际为警察出警调处纠纷,现场也并未看到有人持有枪支及人员伤亡。张某某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给予行政拘留。

此外,还有一些类似的网络谣言案例。比如曾有男子在社交软件群及朋友圈散布视频,称某酒吧发生枪战,死了3个人。但实际上,视频内容是警方开展治安大清查、安全大检查统一行动的情景。邵东警方查获了传谣者赵某,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安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命案谣言

网警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低俗信息,遇到涉及网络谣言的不良信息,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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