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大学生内蒙古企业参观学习溺亡,涉事公司曾称零事故

发布于:2025-07-24 阅读:1
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内蒙古矿业公司选矿厂参观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1名老师受伤。涉事公司2月曾称更换格栅板且2024年零事故。此悲剧为企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7月23日10时20分许,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发生。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大学生溺亡

据了解,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采矿权于2008年9月5日首次设立,有效期限20年,采用露天开采模式。该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2月25日文章显示,浮选车间曾完成一二系列混精二层平台地面格栅板更换,还宣称2024年实现了‘零事故’的安全目标。然而,如今却发生了这样严重的事故。

有东北大学学生透露,曾去过事发选矿厂,平时浮选区员工二三十人,实习参观时学生和老师人数比员工多。还有学生表示,若7个人站在格栅板上,板子可能承受不住。浮选槽垂直高度有十几米,里面是矿浆,人掉进去很难动弹。

格栅板脱落

从曝光的涉事选矿厂画面来看,浮选槽间过道狭窄,锈迹斑斑的格栅板断裂,浮选槽平台周边防护栏形同虚设。更有知情者爆料,格栅板自2012年投产以来未接受过专业检测,企业还擅自将检测周期改为两年,且浮选槽平台周边未按规定设置高于1.2米的双道防护栏。

7月24日,中金黄金开盘后一度跌7.74%。该公司发布说明公告,称各项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对遇难者表示哀悼,对伤者和家属表示慰问并致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涉事公司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民事上需承担侵权责任,向受害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行政上可能面临100万至500万元罚款,主要负责人会被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刑事上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安全生产

这起悲剧为所有企业和单位敲响了警钟。安全责任大于天,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企业自身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学校在组织实习活动时,也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工厂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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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学生溺亡 内蒙古矿业公司 格栅板脱落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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