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出差:车祸撞碎四个家庭,企业责任引深思

发布于:2025-07-25 阅读:2
2024年1月,南京一家传媒公司五员工出差返程遇车祸,3死2伤。事故因路面结冰、司机操作等,涉事公司在车辆监管、人员安排存问题。死者家属起诉,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上诉,二审未决,这场悲剧令人痛心,企业责任引人深思。

2024年寒冬,一场车祸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瞬间“撞碎”了四个家庭。五名同在南京一家传媒公司上班的年轻人,在完成深圳两场演唱会现场拍摄任务后,由深圳赶回南京的路上遭遇了不幸。

车祸

他们负责活动和演出现场的拍摄和转播,核准六座的小型客车里堆满了拍摄和转播的设备。2024年1月22日18时59分,济广高速公路东线1026km + 411m处,江西上饶市鄱阳县境内鸡公山高架桥上,发生一起六车相撞事故。

当时,因为对外地车限行,他们必须在早上六点前开车离开深圳市区。1月21日晚演唱会结束后,收拾完设备回到酒店已是凌晨三四点,五人没咋睡觉,五点多就出发了,车由浩浩、小麟、小辉三个人轮流开。下午五点多进入江西境内,在服务区吃完饭,小麟开车继续上路。

半小时不到,小玮睡着了,“我听到有人喊了一声就啥也不知道了”。小玮醒来后意识到出事了,看到小麟从主驾位置上爬出去,救护人员正在给甩出汽车的小辉做心肺复苏,小锐躺在旁边头上全是血,浩浩在副驾也流了很多血。

家庭悲剧

小麟向警方供述,驶入事故路段桥面时没注意路侧标志标牌,车速约110码进入弯道,前方突现很多汽车尾灯和双闪,刹车因路面结冰打滑失效,撞上了前面大货车的尾部。鄱阳县气象局资料显示,当时事故路段天气为小雪转阴,温度为零下1.3摄氏度。

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受伤的是小麟和小玮,浩浩、小锐和小辉则当场死亡。他们分别来自五个独子家庭,年龄最大的27岁,最小的21岁,都还未婚。

时间过去一年半,犯交通肇事罪获刑四年六个月的小麟正在江西服刑。因为没能如期拿到赔偿,已经离职的小玮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其他三个无法承受丧子之痛的家庭还在等待法院就事故责任认定做出最终判决。

死者家属认为,小麟是公司员工,事故发生时正在履行职务行为,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如事故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已过期,日常车辆监管缺失;驾驶人小麟驾龄仅1年6个月,公司未配置专职驾驶人员,也未开展驾驶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车辆人货混装,未采取措施确保员工安全;公司给员工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出差时间过于紧凑,导致员工疲劳驾驶。

企业责任

公司内部聊天记录显示,出事的小型客车曾多次“打不着火”,还曾在高速隧道里发生过熄火,为了通过年审,2023年该车的年审“是在外地搞的”。

2025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事发时驾驶小型客车的小麟对事故造成的原告损失承担40%责任,其他车辆所有人分别承担12%的责任。三名死者已被认定为工伤,故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应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一审判决后,被告中的一家保险公司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二审尚无判决结果。

这起悲剧中的五个青年,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梦想和生活。已订婚的浩浩原本打算去年5月结婚;来自安徽宁国的小辉,心疼做苦力的父亲,想学好技术养他;江西峡江的小锐喜欢动漫,会帮人定制人偶;小麟是五人中年龄最小的;小玮和小麟是发小。

这场车祸给四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生命安全,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不能为了节约成本而忽视安全隐患。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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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车祸 出差 家庭悲剧 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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